山東省濟寧市深入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探索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服務的新路徑,創新推出“和諧仲裁”工作模式,并著力建立仲裁便民服務長效機制。這一舉措不僅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優化了營商環境,也為地方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咨詢服務支撐。
一、“和諧仲裁”的理念內涵與實踐創新
“和諧仲裁”是濟寧市在仲裁工作中秉持“調解優先、裁調結合、案結事了”原則所形成的一套創新工作體系。其核心在于將調解貫穿于仲裁全過程,倡導柔性化解糾紛,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實踐中,濟寧仲裁機構通過設立“流動仲裁庭”、“周末仲裁庭”,開展“仲裁進企業、進社區”等活動,主動前移服務關口,縮短群眾維權距離。引入專業律師、工會干部、企業代表等組成調解員隊伍,提升糾紛調解的專業性和公信力。
二、構建便民服務長效機制的具體舉措
為將“和諧仲裁”落到實處、形成長效,濟寧市多措并舉,系統性構建了便民服務體系:
- 服務網絡全域覆蓋:在縣(市、區)、鄉鎮(街道)普遍設立仲裁派出庭或便民服務窗口,部分地區延伸至重點社區、工業園區,形成“一小時仲裁服務圈”,讓群眾在家門口就能享受仲裁服務。
- 流程優化提速增效:大力推行“互聯網+仲裁”,開通在線申請、電子送達、視頻庭審等數字化服務,簡化立案手續,對符合條件的案件實行“快立、快調、快審、快結”,顯著降低當事人的維權時間和經濟成本。
- 強化咨詢與預防功能:依托仲裁機構,整合資源,面向企業和勞動者提供全方位的社會經濟咨詢服務。包括開展勞動法律法規宣講、幫助企業規范用工制度、發布典型案例進行風險預警等,從源頭上減少爭議發生。
- 部門聯動協同共治:加強與法院、司法、工會、工商聯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建立信息共享、裁審銜接、聯合調解等機制,形成化解勞動糾紛的社會合力。
三、成效與社會經濟價值
濟寧市“和諧仲裁”及便民長效機制的建立,取得了顯著成效:
- 矛盾糾紛高效化解:案件調解成功率大幅提升,仲裁結案周期明顯縮短,當事人滿意度持續提高,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 營商環境持續優化:通過提供專業咨詢和前置調解,幫助企業穩定勞動關系,規避法律風險,營造了更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增強了市場主體的信心和活力。
- 社會治理能力提升:將大量勞動爭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有效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提升了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
- 公共服務形象彰顯:便民利民的舉措切實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展現了服務型政府的良好形象。
濟寧市將繼續深化“和諧仲裁”品牌建設,不斷豐富便民服務的內容與形式,進一步強化仲裁在優化營商環境、提供社會經濟咨詢服務方面的橋梁與智庫作用,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貢獻更多的“濟寧智慧”與“濟寧方案”。